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通知

作者:刘广富       编辑:刘广富       复审:姜峰       终审:张磊       来源: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4-17 15:19:59      

各单位、各部门:

贯彻落实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现将加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等车辆(以下简称二轮、三轮车辆)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进入校园的二轮、三轮车辆必须经备案登记具有校园通行证,在校园内要文明安全骑行,禁止高速行驶、违规带人等危险行为,无校园通行证的车辆禁止入校。

2.二轮、三轮车辆须在校园内指定的区域内有序停放禁止在校园禁停道路、各楼宇出入口、楼道内、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和设有禁停标志的地方停放,停车时应做到不占用道路和消防通道,不影响他人交通出行和消防救援通行。

3.电动自行车应在学校设置的集中充电桩处进行安全充电,充电时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插排,不破坏公物,不影响他人使用。严禁将电瓶带回宿舍充电和在各楼宇内充电。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4.校园内二轮、三轮车辆,应服从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自觉配合安保人员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校园安保人员每日进行巡查,对无校园通行证的车辆进行清理,对乱停乱放的车辆,采取张贴警示单、电话、网络通知等方式进行告知,对多次违规乱停乱放的车辆,安全管理处将通报其车主所在部门,取消车辆备案收回校园通行证,禁止在校园内骑行。

附件:校内二轮、三轮车辆停放区域示意图


            安全管理处

             2024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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