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及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广富       编辑:刘广富       复审:       终审:张磊       来源: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2-28 10:03:54      


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期末及寒假(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有序,让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定有序、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针对疫情防控、防火、防盗、防诈骗、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方面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教育引导师生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强化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减少非必要外出及聚会,确保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注意规范网络行为和个人信息安全,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特别要提高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同时提醒学生在放假期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学生离校后,公寓管理部门要把宿舍内的所有电源切断,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和学习安排,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线上安全教育培训,完成前三阶段的安全知识学习。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场所的电器设备、用电线路是否完好;门窗是否牢固;各类物品器材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学校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学生公寓、财务室、机房、图书馆、实验室、食堂、超市、水泵房、锅炉房、各类仓库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到位等情况。检查要认真、全面、彻底,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单位、各部门要责任到岗到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无法马上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三、落实安全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寒假期间,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学校南门为人员车辆主要出入口(其他出口封闭)。加强校门管理,严格对进出校园人员、车辆和物品的检查登记,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外来人员入校必须查验身份、实名登记、检测体温+健康绿码,严控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体温超过37.3℃或健康黄码、红码人员禁止入校。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假期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监督,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假期留校的国际交流学生,相关学院及国际交流合作处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四、严格落实政府规定、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关要求,学校东、西校区均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规定,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处实施昼夜值班,值班人员、时间及联系方式见安全管理处网页。学校安全重点要害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信息的收集、互通和报送工作,放假期间,遇发生校园突发事件、治安案件或意外事故时,按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分管校领导和相关处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