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7 12:18:17      

  暑期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放假期间校园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和驻校区各单位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学校、对师生切实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认真部署、落实学院在此期间的安全工作各项措施。一把手要亲自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治安员、消防员、信息员为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和责任事故的,要根据学院和上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部门及个人的相应责任。

  二、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各部门在认真贯彻学院7月11日治安员、消防员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学生管理部门在学生离校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学生要注意回家、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注重假期外出务工、旅游、游泳等活动中的自身安全,进一步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

  三、认真查找本部门事故隐患和漏洞

  放假前,各部门要集中力量,以防火、防盗为重点,开展一次本部门安全问题检查。检查要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研究解决方案,一时无法解决的,放假前书面报学院保卫处,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安全;放假期间各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必要时对存放重要器材的房间加封,并做到定期检查;安排专人在离校前关闭本部门办公室、宿舍、值班室等其它所属场所的电源,检查门窗牢固情况,插好窗户,室门落锁;重点要害部门要检查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情况,禁止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卫处在放假前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全院性的安全防范工作大检查。

  四、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保卫处假期每天安排2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时间及联系方式届时见校园网。各部门要安排好暑假期间本部门的人员值班,配电室、财务、食堂、超市、教学区C楼等重点要害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因故离开校园要向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打招呼,并保持24小时开机。值班期间,遇发生案件或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领导或保卫处,严禁出现对案件和事故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现象。各部门值班表及联系方式务于七月十三日前送保卫处。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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