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7 12:19:55      

  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凡是在我校空挂户口的校外人员和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的往届毕业生,请你们于近期把户口迁往本人居住地所属公安派出所,因为学校搬迁后,集体户口已经迁往新校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原来的集体户口,现在还空挂在原来的派出所。根据要求,空挂户口不得办理居民身份证,不予提供出具任何户籍证明信等户政业务服务。现在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为了不影响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请你们尽早办理户口迁移。

  学院保卫处

  200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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