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作者:彭会文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2-04-07 12:19:54      

  邱 青

  (邱青,男,教授,山东大学公安处副处长,山东省高教保卫协会学术部部长。本文为2006年9月份在我院新生入学安全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同学们:上午好。

  首先,祝贺同学们考入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实现了你们的大学梦想。

  大学生活是令人憧憬和向往的。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希望同学们充分利用好在大学的每一天,为将来的发展储备更多的知识能量。

  新生入学初始,要学的东西很多,要做的事情也很多,为什么学校要专门安排这样一次安全教育呢?这是因为安全问题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健康发展和切身利益,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安宁和幸福,也关系到学校乃至社会的安定和稳定。现在,全社会都在讲“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我认为,确保人的安全应当是“本中之本”, “和谐社会”必然是要以“安全社会”为基础的。因为一个人一旦失去了健康、失去了生命、失去了安全感,也就失去了学习、工作、生活的本钱和本源,与他人、与环境的“和谐”也就无从谈起。

  一些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在考察、总结了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时发现,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时,往往都会面临着各种社会矛盾集中,治安刑事案件上升、安全事故高发等社会问题的困扰。这是因为这一段时期大都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由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过度的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完备,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产业结构急需调整,贫富两极分化加剧,社会腐败现象增多,而国家的财力又难以解决有关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诸多问题。按照最新统计,目前,我们国家的人均GDP为1700美元,正处于这一“多事之秋”。应当说,改革开放后的这二十多年,是我们国家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大增强,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的确存在诸多社会矛盾。目前社会治安和安全形势严峻,就是这些社会矛盾的突出反映之一。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安全教育,就显得更为重要、更为迫切了。

  在校学生的安全问题,历来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所关心和关注。原主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曾说过:“学校的安全工作始终要放在首位,人身安全都不保,还谈什么教育”。2003年,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平安山东”的号召后,全省高校普遍开展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开展这一活动的中心内容和最终目就是要保证师生的安全。而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则是开展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近年来,教育部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学校“要加大对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的力度,重点加强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对于学校而言,安全教育就是对在校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意识、安全态度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在校学生的安全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去年,山东大学在安全教育中提出,要倡导树立“四种安全观”,即主动防范观、终身防范观、综合素质观、生命无价观。

  “主动防范观”是要求每个人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主动防范各种危害或可能危害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而不仅仅只是在危害事件发生后再去被动处置。大量事实证明,主动防范是最有效的防范,事前防范比事后补救或善后处理所需要支付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要低得多,而且这种成本有时是要以生命为代价的。

  “终身防范观”是要求每个人要有“安全问题伴随一生”的长期安全防范意识,有随时应对各种危害或可能危害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不测事件的思想准备,而不是只关注一时一事的安全。

  “综合素质观”是要求每个人要把安全素质看作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尽可能了解和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安全素质是一个人生存、自立、适应社会、适应生活、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之一,因此,安全素质应当是,也理当是素质教育的必要和重要内容。

  “生命无价观”是要求每个人要重视安全,珍视生命。当自身的生命和财物安全受到威胁且难以两全时,应当首先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俗话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人还在,其他物质财富还可以通过我们的劳动创造出来,而一旦失去生命,其它财物也就失去了意义。当然,大学生必须具有社会正义感,在遇到危险时,不应放弃维护社会正义的责任。但在通常情况下,保护自身安全与维护社会正义并不矛盾,如果方法得当,保护自身安全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正义。现在公安机关从人本主义出发,不但鼓励公民要“见义勇为”,而且更主张公民“见义巧为”,即根据事发时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有效的方式,既有助于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又有助于公安机关对不法分子的惩处。在许多情况下,“斗智”比“斗勇”更有利于保护自己和打击犯罪,而且相对于“斗勇”,“斗智”应当是具备一定安全防范知识的大学生的强项。“见义勇为”和“见义巧为”同样都是“义举”。珍视生命还体现在要勇于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面对挫折。我们有些大学生心理承受力、抗挫力很低,因为在学习和生活中受到委屈、受到责难、受到侮辱、受到挫折或遇到不顺心的事,就轻生厌世,自寻短见。这种人生态度不仅是对自己、对家人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因为你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对不起社会的多年培养。对于一个接受过良好教育、未来将担负重要社会责任的大学生,更应当珍视生命。

  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但作为大学生,学习的知识应是多方面的。有些大学生只是专注于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对于安全知识甚至是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识知之甚少,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项。现在人们经常在谈论“可持续发展”问题,实际上,不仅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单位要讲可持续发展,每个人也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如果说专业知识是一个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软件资源,那么健康、健全的身体则是一个人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硬件。失去的健康甚至是生命,一个人的发展就会中断,再多的专业知识也只能随之而去。而在人的一生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可能危害、威胁到自身安全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必须学会如何应对这些危害和威胁。在座的同学们已经是大学生了,大学生不同于中小学生,大学生的安全保护不再是主要依靠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或其他社会力量。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其社会活动范围大大扩展了,与社会的联系更加密切了,许多事情必须要由本人自己去处理和应对,在许多情况下,最能发挥作用的防护力量只能是你本人,是你平时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积累和应用。

  现在,各高校党委都非常重视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为新生举办安全教育报告会,已成为许多高校的惯例。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和山东大学也是这样做的。在山东大学新生安全教育报告会上,每次我都要结合发生在本校的一些案例,从两个不同的侧面强调安全问题。

  一个方面是,要求大学生要增强法制观念,注重道德修养,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各种文明规范的约束)。

  从我省高校情况看,每年,总会有极少数大学生因违法犯罪受到校纪或法律的惩处(大学生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盗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性违法和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这些受到法律或校纪惩处的学生,不仅无法完成大学学业,而且还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中留下了污点。对这些学生的处理,学校保卫部门一般都要介入,每当我们看到那些被勒令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的父母来校时痛不欲生的样子,我们心里也很不好受。但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已经具有了完全的行为能力,应当而且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法纪无情。我在每次分析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后,都要语重心长地对同学们讲,大学生不仅要学知识,首先要学会做人。大学生加强自我约束,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和亲友、对老师和同学、对学校和社会负责。同学们受父母养育和国家培养多年,几经努力,终于进入大学深造,为的是将来更好地发展,报答父母、报效祖国、服务社会、实现自我价值,切不可因一念之差、一时之错、一步之误而使昨天的努力和明天的前程毁于一旦,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从社会学角度上看,大学生因违法犯罪而导致的恶果,不仅将直接影响其一生的发展,其所造成的危害,对其家庭和对社会也是一种严重的安全问题。

  另一个方面是,要求大学生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学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及合法权益。今天,我要讲的主要是这一方面的问题,即大学生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问题。

  与新同学谈安全问题,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学校的内外环境。与老校区相比,新校区具有发展空间较大,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清静,空气清新宜人的特点,特别适合读书作学问。但在新校区建设之初也有一些不足之处,这方面,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新校区与山东大学新校区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从外部环境看,新校区地处城乡接合部,距市区较远,交通相对不便,校园与村庄为邻,周边的治安安全设施(公安执勤点、夜间照明设施等)相对较少,地方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和执法力度相对薄弱;从内部环境看,校园仍处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校内驻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校内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尚不完备。面对新校区建设过程中的这一特殊时期的特殊环境,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就更为重要和必要了。

  谈到大学生的安全防范问题,涉及面很广,如,防盗窃、防诈骗、防抢劫、防滋扰、防性侵害、防灾害性事故,以及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出行安全、购物安全、运动安全、保密安全、饮食安全、心理安全、计算机网络安全等诸多问题。因时间关系,今天,我重点讲以下几个问题,即防盗窃、防诈骗、防性侵害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出行安全、心理安全问题。我将主要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山东大学的一些案例,简要介绍一些相应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方法。

  一、 防盗窃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在高校最常见并最为师生员工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盗窃案在高校发生的各类案件中占有很大比重(北京高校保卫学会曾做过统计,盗窃案占校内各种治安、刑事案件的85%以上)。按作案主体进行分类,盗窃案可以分为外盗、内盗和内外勾结三种类型。

  在这里必须指出并应引起我们关注的是,少数大学生对自己要求不严,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家庭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追求时髦,盲目攀比,以盗窃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私欲,这是高校内部盗窃案不断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样的案例很多,这里仅列举近年来发生的几个案例。

  案例:① ② ③ ④

  上述学生的盗窃行为,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均已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近年来,山东大学已有多名在校学生因盗窃而被开除学籍。

  校外人员到我校进行盗窃活动的情况更是屡有发生。

  案例:① ② ③ ④

  钱物被盗,不仅增加了学生的经济负担,影响日常学习、生活,有时还会导致同学之间的相互猜忌,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在目前新校区建设的特殊环境中(外来人员车辆流动量大,安全防范设施尚不完备),同学要特别注意防盗问题。

  那么,应如何防止被盗呢?在这里,我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1.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千万不要怕麻烦,要养成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短时离开宿舍不锁门引发的溜门盗窃案经常发生,一般占入室盗窃案总量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进入学生公寓溜门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年龄多与在校大学生相仿,楼宇管理人员很难识别。此类盗窃案作案遗留痕迹较少,查破难度很大。同学们去水房,上厕所,串门聊天,去食堂买饭时不锁门,或睡觉时不锁门关窗,都会留下隐患。

  案例:① ②

  2.不要随意留宿外来人员(假期留校的同学喜欢带社会上的朋友和外校同学进校玩,并在宿舍留餐留宿)。社会人员复杂,因留宿外来人员而引发的盗窃案我校已发生多起。

  3.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提高警惕。一些盗窃犯罪分子往往以找人、推销商品、收购废品等借口进入教室和宿舍楼,伺机行窃。遇到这些可疑人员,同学们应主动上前询问,如其神色慌张,疑点较多,应一方面与之拖延时间,一方面派人或打电话通知保卫人员前来调查处理(学校禁止推销人员进入校园)。

  案例:① ②

  4.贵重物品要及时锁在抽屉、柜子里,价值较高的物品、衣物等最好做上一些记号,以便被盗后查找。平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钥匙不要乱丢乱放或随便借给他人,防止钥匙失控或被居心不良者复制。

  案例:①

  5.暂时不用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并加密。存折或银行卡不要与本人身份证件和密码条放在一起,密码一般不要使用自己的生日、学生证号、电话号码等易被破解的数码。我们所查处的多起盗取存款案,多系有条件知晓存款密码或取得存款人身份证件的内部人员作案(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案例:① ②

  存折或银行卡被盗或丢失后应及时报案和办理挂失。

  6.住在一层宿舍的同学不要将物品放在窗户附近,以防“钓鱼”盗窃。

  案例:①

  7.不要用书包等物品在公共场所占位。在山大,我经常看到有同学在餐厅、图书馆等处用书包等物品占座位,这很不安全(一旦丢失,不仅造成经济损失,各种证件的丢失,将给你的学习、生活带来一系列的不便)。近年来,我们先后抓获多名盗窃犯罪分子,这些人盗窃的主要目标,就是学生用于占位的物品(我们把这种盗窃案成为“溜包”,风险小,易得手)。

  案例:① ② ③

  8.防止自行车被盗。在高校,自行车被盗问题是学生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最集中的问题,也是一个让公安保卫部门非常头疼的社会问题(公安机关不再挂牌,保险公司不再承保)。山东大学公安处每年仅登记的被盗自行车、电瓶车就达数百辆。山大公安处为了打击自行车盗窃活动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精力,每年都抓获百余名盗窃自行车犯罪分子(2005年治安一科因抓获盗窃犯罪分子80余名被济南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二等功)。但因自行车管理难度大,校内自行车被盗仍时有发生。听姜处长讲,自行车被盗情况在青年管理学院也时有发生。从抓获的盗窃人员看,虽然也有在校学生,但占比例很小,绝大多数盗窃犯罪分子都是社会无业人员,其中有些人就是以盗窃自行车为生,并形成了盗、卖一条龙。

  案例:① ②

  防止自行车被盗关键在于选好停车点(尽可能不要听在偏僻处)、及时上锁和选用锁具(相对而言,U型锁要好一些,插锁和普通钢丝锁很容易被破坏)。

  9.发现被盗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案,积极配合公安保卫人员调查取证。有的同学发现宿舍财物被盗后,首先想到的便是翻看自己到底损失了多少钱物,其他同学则出于关心、好奇等原因前来围观、安慰。结果,待公安保卫人员接到报案赶到现场时,现场的原始状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动,一些与犯罪活动有着内在联系的痕迹、物证已遭到破坏,一些与犯罪毫无关系的痕迹、物品又出现在现场,使得公安保卫人员难以对犯罪活动作出准确判断,影响了破案工作。也有的同学财物被盗后,便自认倒霉,不去报案。这种做法,不仅使本人的经济损失难以挽回,而且无形中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在公安保卫人员的办案实践中,由侦破一个案件带出一串积案的情况很多。

  案例:① ② ③

  二、防诈骗

  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大学生主要生活在相对单纯平静的校园,多局限于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思想比较单纯,社会经验较少,不了解社会的复杂性及有关犯罪现象,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把大学生作为其行骗的目标,他们通过各种花言巧语和迷惑手法,扰乱被骗人的正常思维,屡屡行骗得手。要知道,读书智商高不等于处理社会问题的智商也高。骗子们进行诈骗的手法种类繁多,也很专业。在这里,我着重揭露一些在高校发案率较高的诈骗伎俩。

  1.假冒大学生,以寻求帮助为由进行诈骗。

  98年以来,这类诈骗案仅我们山东大学就发生了数十起,受骗学生少则被骗380元,多的被骗4400元,不仅给受骗学生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也使他们因感情和爱心被亵渎而在内心留下深深的创伤。

  这类诈骗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行骗时间多在大学生开学返校期间,因为大学生回校时往往从家中带有较多的钱物;二是行骗地点多在车站或学校附近;三是行骗方式多是自称是某重点大学(北大、清华、复旦、同济等)学生,因为某种原因(外出实习、会见网友、看病等)来到或途经济南,因故(与同学或带队老师走散,钱物被盗等)遇到困难,亟需借钱应急(出国留学、毕业、考研、参加全国比赛等),否则将影响其前程,以此寻求大学生的同情;继而出示学生证、提供学校老师电话号码(所提供电话号码多有人接听并给予证实),无话找话地聊一些校园和大学生身边的事,有的甚至主动留下所谓抵押物,以解除被骗人的心理戒备,取得他们的信任。四是行骗对象多为单人出行的女生。因为他们认为女大学生更富有同情心,更易于感情用事,行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要更大一些。这些骗子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接受过模仿大学生行骗的专门训练,有的甚至还说会几句象模象样的英语。了解这类诈骗案的特点,有助于同学们更好地识破骗子的伎俩。前不久从《山东商报》上看到,今年暑假开学时,某高校又有一名大二女生被一自称是复旦大学研究生的骗子所骗,5000元学费一去无回。

  2.以借用银行卡异地存款为由进行诈骗。

  近年来,这类诈骗案呈高发势头。其主要诈骗手法,同学们可以从我讲述的以下几个案例中了解个大概。2003年3月19日晚,我校女生刘某在校园内遇到两名自称是厦门大学学生的男青年,二人谎称银行卡被取款机吞进,无法取款,请求借用刘某的电话与家中联系汇款,并提出将家中汇款临时转入刘某的银行卡账号,并当着刘某的面要对方立刻将2000元现金汇到刘某的帐户。不一会儿,二人又称有急事要办,请求刘某先把2000元钱给他们。刘某想,反正汇款很快就会转来,便将现金交给了他们。此后,刘某的银行卡中未转入任何汇款。2004年2月3日傍晚,女生王某在我校东校区新校小树林遇到两名男青年,二人自称是南京大学学生,来济南旅游,因所带钱物被盗,希望借用王某的银行卡,让家人把钱汇到此卡上,他们再以此卡将钱取出。看到两人的焦灼表情,王某对他们的求助深信不疑,便带他们来到学校一自动取款机处,并将自己的卡号告诉了他们。其中一人当着王某的面打了一个电话,称借到一位好心女生的银行卡,并要求对方按王某提供的卡号将钱汇来。过了不一会,二人提出让王某查看一下钱是否已汇到,王某便当着他们的面输入了自己的密码,取款机显示,卡内并无新增款额。此时,二人便称有急事不能等了,说了几句感谢话后便离开了。事后,王某感到有点不对劲,便拿着银行卡到附近取款机查看,结果机器显示此卡不能交易。王某赶忙到银行查询自己的账户,发现账户上的2639元钱已被他人支取了2630元(骗子已趁学生不备将其银行卡调换,并记住了学生输入的密码,在其他自动取款机盗取了学生的存款)。2005年8月25、27、29日,我校连续发生三起类似的诈骗案,三名女生分别被骗现金1400元、1100元和300元外加一部手机。这类诈骗案报纸上也多有报道,被骗人也是以女生为多。

  3.通过打电话对大学生的亲友进行诈骗

  过去我们都听说过,一些骗子冒充某大学生的同学到其家中骗取钱物。随着电话和手机的普及,这种诈骗手法已很少有人在用了。近年来出现的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对大学生亲友进行诈骗的情况已发生多起。2004年9月6日,03级本科生牛某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贵阳市公安局刑侦人员,正在侦破一起银行抢劫案。因犯罪分子把手机呼叫转移到了牛某的手机号,要求牛某予以配合,关机一小时,以便于公安机关监听监控。几乎是在同时,牛某所在宿舍的固定电话也接到一自称是济南市电信局线路检修人员的通知,要求将该电话线临时拔掉一小时,以便排查线路故障。牛某和其宿舍同学分别按照对方要求做了。过了两天,当牛某的父亲匆匆赶到学校,他们才知道受骗了。据牛某的父亲讲,两天前,他接到一自称山东大学老师的电话,说牛某在济南出了车祸,颅内大出血,生命垂危,需尽快将9万元现金汇入以指定帐号(经查,这一账号是四川的)。牛某的家人得知此消息,焦急万分,马上与牛某联系,但牛某的手机一直关机,宿舍电话也打不通。于是,其家人赶忙到银行办理了汇款,牛某的父亲则连夜赶来济南。经到银行查对,那一汇款账户上的钱已全部被取走。我的一个侄女在财政学院上学,去年6月毕业前,她的家中收到一自称是学生班主任的电话,说我侄女遇车祸生命垂危,让家里速将6万元钱汇至医院账号,以便尽快手术。我的堂弟接电话后,惊慌失措,打电话要我先带钱到医院去,他马上往济南赶。我告诉他别来了,她女儿正在我家吃饭呢。

  今年,仅山东大学新校区就已接到数十起这类诈骗案报案,虽然我们已作了这方面的防范教育,但仍有部分学生家长受骗。据了解,其他高校也发生过这类诈骗案,且诈骗案值普遍较大。为防止这类诈骗案的发生,建议同学们一方面不要把自己的家庭电话或社会关系电话随便告诉他人或在网上传发;另一方面可以把自己同学、辅导员的联系电话告诉家中,当接到这类所谓紧急电话时,如果找不到本人,可与同学或辅导员联系,予以核实。

  4.通过网络进行诈骗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迅速普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案件不断增多,其行骗的方式也在不断翻新,一些网上交友、网上购物、网上招聘、网上提供信息资料等网上活动,有时背后都藏有诈骗的陷阱。2001年9月,我校两名已办理休学的本科生(女生),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在网上发布消息,称可以搞到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内部指标,考生只要交上几万元钱,就可降分录取。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们先后收到河南大学、九江师范学院等多所高校七名学生的汇款,诈骗金额近30万元。近年来,因网上交友而受骗上当的案例不时见诸报端,其中不少就是在校大学生。一些大学生对网上交友投入了很多感情,寄予了许多美好的幻想,但最终结果往往是感情被骗、钱财被骗,有的甚至受到严重的身心伤害。要知道,这些进行网上诈骗的不法分子,大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他们可以非常熟练地运用语言、文字、图像、声音等多种网络沟通方式和手法,突破你的心理防线,取得你的信任,进而达到他的行骗目的。昨天报纸上登载一篇消息,某高校一名女生在会见网上结识的男友时,被这名在网上彬彬有礼、谈吐文雅的“男友”抢去手机和500元现金,并被打伤。因此,在网络这一虚拟空间中,同学在与陌生人交往时,一定要保持必要的警觉,不可轻信对方的许诺。特别是女同学,更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4.以许以工作为名进行诈骗。

  2001年5月,一自称李涛的人来到我校某学院,以找50名学生利用业余时间为其公司做广告宣传,报酬丰厚为诱饵,每人预收保证金20元,此后便再无下落。经查,其名片上的姓名、公司均为假冒。报纸上曾多次报道过有人冒用某大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名义,以高薪招聘高学历人员为名,向前来应聘的大学生收取试用期保证金,事后携款逃匿,人迹全无。一些社会中介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取介绍费的情况也经常见诸报端。我在给新生进行安全教育时,多次列举过这样一个案例。2001年8月,西校区一2000级女生利用暑假登报征询家教,一不法分子以为其外甥女找家教为名找上门来,并许以优惠的报酬。此人称家在长清,约该女生一同前去认门执教。在汽车上,一了解此人底细的售票员悄悄告诉这位女生不要上当,并给她10元钱让他返回学校。该女生下车后,禁不住那人的花言巧语,又跟其上了一辆出租车。此人的反常举动,引起了出租车司机的警觉。车到一偏僻村庄两人下车后,司机便向一村干部说了此事,并打电话向公安“110”报警。经公安机关审查,此人系一有“前科”的不法分子,他以招聘家教为诱饵,随身带有“迷魂药”,欲寻机实施犯罪。同学们在找工作时,既要防止经济上受骗,更要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

  上述案例告诫我们,当有人以种种方式和理由向你求取钱物或向你许以好处时,千万不可轻信和轻率行事。如果你一时不能做出明确判断,可通过院系组织、学校保卫处或当地公安机关来弄清他的真实身份和目的。骗子是经不起调查的,当他发现你有所警觉,其骗术可能暴露时,便会寻机溜走的。

  三、防性侵害

  性侵害是危害大学生身心健康的主要违法犯罪行为之一。近年来,女大学生在校内外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有所增多,2001年,公安部曾就山西大学3名女生和北京大学一名女生在校内外被侵害案件专门印发通报,要求各高校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性侵害的安全防范工作。同学们,尤其是女同学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情况,掌握一些应对方法是有必要的。

  性侵害方式主要有暴力式侵害、流氓滋扰式侵害、胁迫式侵害和利用社交方式实施侵害。当遇到犯罪分子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侵害时,首先要保持镇静。镇静不仅可以使自己临危不惧、临阵不乱,而且可以对罪犯起到震慑作用,使犯罪分子感到你不是软弱可欺;同时也可使你仔细观察对方的举动和周围环境,寻找呼救和脱身的机会。在与犯罪分子相持中,要尽可能拖延时间,依法自卫,争取选择适当的机会和方式脱身。当不法分子对你实施非法侵害时,你的反抗是一种正当防卫行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你选择的任何自卫方式都有其合理性,无需考虑什么防卫过度(这个“度”就是使其中止侵害)的问题。今年,中央电视台法制教育栏目曾举办两次女性防范性侵害专题节目,中国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在节目中就专门介绍了一些女性防范性侵害的方法当遇到流氓滋扰时,要及时予以斥责,表现出自己应有的自信与刚强,同时要积极寻求他人的支持和帮助,尽快摆脱纠缠。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记住侵害人的体貌特征,并尽可能留取证据,你记下的识别特征和取得的证据越多,就越能给破案提供条件,越能给犯罪分子以有力打击。2001年7月18日晚,一校外不法分子潜入东校区新校一女生宿舍欲行不轨(当时该宿舍只有一名女生),在遭到该女生的斥责和反抗后仓皇逃离。公安处根据这名女同学提供的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和身上的抓痕进行调查,于9月6日将再次到校内进行流氓活动的这一犯罪分子抓获。该犯罪分子已被以强奸未遂罪判刑。

  青年管理学院地处城乡接合部,校园面积较大,周边环境复杂,校内住有大量外来人员,校内外的安全设施尚不完备,为了尽可能避免性侵害的发生,女同学夜间外出或出远路时一定要结伴而行;节假日留校时不要一人住在宿舍。还要提醒女同学的是,要防止某些心术不正的人利用你亟需帮助或抓住你的某些错误和个人隐私相要挟的胁迫性侵害;也要防止某些心怀叵测的熟人以交友为名的社交性侵害。

  四、消防安全

  火灾,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火灾是威胁人类安全的主要灾害之一,也是威胁学校安全的重要因素。保证生命的安全是安全工作的核心(盗窃、诈骗等案件主要是对财物的侵害),而火灾导致的后果往往不仅是财产的巨大损失,而且直接威胁人身的安全。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大学里火灾比盗窃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高出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建国以来,在我国1000多所全日制高校中,从未发生过火灾的寥寥无几,有的学校整座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被烧毁,甚至出现过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严重影响了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同学们都知道,2003年11月24日,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有近200名学生受伤,41名学生死亡(其中中国留学生受伤46人,死亡11人),在全世界引起震惊。高等学校人员密集,建筑物密集,信息资料密集,仪器设备密集,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财物损毁、珍贵资料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影响学校的稳定和发展。1997年11月,原山东医科大学(就是现在的山东大学西校区)办公大楼(一座老舍先生等著名学者工作过的具有历史价值的原齐鲁大学的旧式建筑)失火烧毁,造成了难以挽回的重大损失。我校的化学院胶化所实验室和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实验室也都曾因学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发了火灾事故,造成两个实验室仪器设备全部被毁。2000年1月6日,一97级学生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在宿舍熄灯后点燃蜡烛看书,引燃蚊帐引发火灾,致使宿舍内所有物品化为灰烬(包括许多对学生来说难以用价值计算的笔记、资料、论文等)。上述火灾的肇事者均受到了校纪处分和经济处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火灾发生单位及有关肇事者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火灾的发生可以分为自然因素引发(雷击、地震、自燃等)和人为因素引发(又可分为故意纵火引发和违规过失引发)。从以往高校发生火灾的情况看,绝大多数火灾都是非故意人为因素引发的火灾(管理不严、思想麻痹、用火不慎、违章操作或缺乏起码的防火、灭火知识,遇到火情束手无策,不知如何报警和逃生,以致造成严重后果)。

  正是因为火灾危害的严重性和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西安交通大学保卫处提出,保障消防安全是高校保卫组织的首要任务。为了切实增强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各高校公安保卫部门每年都要在大学生中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防火演练。今年,山东大学已将防火教育列入军训计划,专门拿出半天时间组织新生进行火灾逃生救助演练,以使同学们在亲身参与中了解和掌握一些防火、灭火知识和发生火灾时自救、互救办法。

  在这里,我主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两知三会”的要求(即“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会报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援救”),简要介绍一些消防安全基本常识。

  1.知防火知识。 要求每个同学都应了解并自觉遵守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安全用电、用气、用油、用火,不乱扔烟头,不随意焚烧杂物,不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各种灶具,不违章接触和使用易燃、易爆、易挥发和强腐蚀物品,不随意挤占消防疏散通道等。做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知灭火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灭火首先要知道一些基本的灭火知识,要学会使用一般的消防器材,了解对不同燃烧物引发的火灾的灭火方法(如,电器失火须先关闭电源,且不能用水灭火;不同的燃烧物体应选用不同的灭火器具[干粉、二氧化碳、1211等),盲目蛮干你就可能会“火上浇油”,救火不成反倒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2002年3月,我校南校区某实验室人员因违章在室内焚烧废纸失火。当时实验室一位教授忙取来灭火器灭火,由于不会使用,而火势越来越大,他便将灭火器扔在火中跑了出来。校园“110”接报警赶到现场后,只用了两罐灭火器,就将火给扑灭了。掌握一定的灭火知识对扑灭初起火非常有效,因为初起火火势不大,在消防车未赶到之前,如能集中全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3 .会报警。 就是要把火灾发生地和火情向消防部门讲述清楚,以便消防人员迅速赶到失火现场。报警时一定要镇静,防止因惊慌失措、语无伦次而耽误时间,甚至出现误报。报警的基本程序是:首先向附近人员发出火警信号(灭火或疏散),同时以迅捷的方式向消防队报警,然后再通知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一定要说清楚失火单位、部位及火场的详细位置,什么物质在燃烧,火势大小,有没有爆炸危险物品,是否有人被烟火围困,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这些信息对于消防队迅速、有效灭火非常重要。报警后,还应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火灾现场。如在校园内发现火灾,还应迅速通知校园“110”,以便学校义务消防队员就近赶到,及时控制初起火情,抢救伤员,抢运物品,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4.会疏散自救。 据统计,一些公共场所失火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原因固然很多,但不会疏散自救往往是导致人员伤亡增大的重要原因之一。慌乱之中,人员拥挤,通道堵塞,只会减少逃生的机会。前不久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报道,某福利工厂发生火灾,车间内的残疾人按照厂里平时的训练,盲人搀着聋哑人的手,大家帮扶着腿有残疾的人有序通过车间仅有的通道逃离火灾现场。人员全部逃出车间后不久,大火便将房屋烧塌(福利工厂厂房简陋,防火等级较低)。事后,连消防人员都认为残疾人能在如此大火中得以逃生是个奇迹。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即便是正常人,在浓烟弥漫,火势迅速蔓延的情况下也难以全部逃生。由此可见学会疏散自救的意义和作用。而相反的案例则是,1994年12月8日晚,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剧场火灾中,死亡师生323人。火灾发生时,这个剧场的八个疏散通道只开启一个,由于疏散混乱,争相逃生,使这唯一的疏散通道造成拥堵,导致了重大伤亡。事后的现场惨不忍睹,被烧焦的尸体都堆在了通道口。因此,我们在遇到火情时,必须保持沉着冷静,不能慌乱,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自己,并帮助他人选择有利时机、路线和方法逃出危险区域,或在被围困时及时向外面报警求救。

  5.会协助援救。 发生火灾时,应积极协助抢救伤员和重要物品。但必须了解有关救援知识,否则就可能出现危险或忙中添乱。

  预防火灾是全社会每一个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大学生更应当树立消防安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观念,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积极督促更多的人共同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五、交通安全

  2004年5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正式实施。该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的迅速增多,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面临的交通安全问题也很严峻。一是校门前道路为主干道,路宽车快,交通安全设施尚不完备,常有一些车况较差的农用车辆上路行驶;二是有大量施工车辆穿行校园,特别是一些大型载重车,为增加运输量而超限行车,其刹车惯性大,不宜控制,加上部分司机因抢工期而疲劳开车,易发事故;三是目前校园内交通安全设施尚不完备,还有不少施工临时道路,而校内人员较多,校内交通管理难度加大。因此,我提醒同学们,在新校区,不管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都要注意交通安全。

  关于交通安全,今天我想要讲的不是具体的交通安全法规,而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观念问题。因为我认为,目前在我们国家,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观念的宣传和普及,对于改善交通安全环境,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更为必要也更为有效。

  根据公安部的统计数字,2001年以来,我国每年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数都超过了10万人,即平均每天有300人死于车祸,更为可怕的是这一数字仍在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我国已位居各类事故之首。我国汽车保有量只有世界的2%,而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数却占全世界的15%左右,多年来高居世界第一”(这个记录并不光彩)。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我国已位居各类事故之首。交通事故在高校也呈上升趋势,近年来,仅驻济高校已有多名大学生在交通事故中伤残和死亡,令人可惜和痛心。

  导致交通事故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如道路条件、车辆状况、交通设施、自然环境、驾驶员素质等等。但从我们个体角度讲,违反交通规则,往往是导致交通事故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说,减少交通事故最有效的个体防范方法,就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2002年暑假,我省部分高校公安保卫处长到香港高校考察,出于职业的原因,我们很注意香港的道路和交通。香港地域狭小,寸土寸金,虽然车多路窄且多弯道,也很少有高架桥,交通警察也不多见,但我们却很少发现有交通事故,也很少发生堵车。要说原因,主要就是香港居民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我们注意到,当红灯亮时,不管有没有车辆通过,有没有警察值勤,香港市民都能自觉止步,不越雷池一步。这时如有人穿越马路,毫无疑问,准是内地的观光客。而在我们的城市(更不用说是农村、乡镇了),目无红灯,在车流中肆意穿行、抢行,甚至随意跨越护栏横穿道路的情形已是司空见惯,很多事故往往是因此而发生的。因此,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交通安全习惯,规范交通安全行为十分必要。

  常开车的人都知道,在疾速行车时,对于从临街处或从路边停放、停驶或正在行驶的车辆之间突然横穿道路的行人往往也难以躲避。特别是晚上,在对面车灯的眩光下,车前的行人往往处于司机的视线盲区,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事故。有些人抢道不成就干脆站在马路当中,认为反正没有哪个司机敢开车撞一个大活人。你可千万不要有这种侥幸心理,要知道,故意开车撞人者极少,但当驾驶员开车疾驶时,你的这种违章往往是在其正常判断之外的,如果是在夜间行驶的车灯眩光下或遇到驾驶员酒后驾车或驾驶员精力不集中时,你更是随时处于危险之中。把交通法规视为儿戏的人,无异于是在拿着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一个人在无人监督、督促的环境下能否自觉遵守法律和规章,是对其德行的一种考量。为图一时之便,便违章行事,不仅影响他人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也是对自己道德水准的贬低和对生命的无视。在这里,我再次引用一句常见的交通安全标语:“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规则”。

  六、心理安全

  我这里所讲的心理安全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心理健康,即心理处于一种和谐、自然的健康状态,这是心理安全的主要特征;二是在日常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有正当、合理的安全需要,有正常的安全心理;三是有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能适时调整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有安全感。

  心理健康与大学生的安全有着紧密地联系。据有关机构对部分高校学生因病休学、退学情况的调查,发现患神经官能症、神经衰弱和精神疾病的学生占全部因病休学、退学学生总数的30%以上,列第一位。据一项以全国12.6万名大学生为对象的调查显示,20.23%的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其中8%的人心理问题较为严重(抑郁、自卑、高焦虑甚至绝望等倾向明显)。大学生中因心理疾病引发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自残、自杀事件呈上升趋势。在山东大学,因心理疾病、心理障碍而导致不良后果的情况也已多次发生。

  案例:① ② ③ ④

  上述悲剧的发生,虽然原因各有不同,但其共同之处就是当事者不能正确对待挫折(这里所说的挫折是广义的,泛指个体的动机受到阻碍,其行为结果未达到其心理预期,由此而产生的紧张和焦虑),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障碍。对于刚进入大学的新同学来说,许多人在新的环境中都会面临着一个心理调整期。在坐的同学在考入大学前,大都是所在中学的佼佼者,但在群贤汇粹、强手如林的大学里,你会发现自己可能不再那么突出了,而且面临着很大的学习竞争压力。过去在家中,一切事情都有家人照顾你,帮你拿主意;许多事情别人都可能迁就你。但进入大学以后,日常生活必需自理,许多问题都要自己去独立应对,各种人际关系需要自己去协调处理。面对这种环境的变化,有些同学可能会在心理上产生很大的反差(有人把大学一年级称为大学生的“心理断奶期”),同学们应当尽快适应这种变化,顺利渡过这一心理过渡期。因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已专门为入学新生安排了心理健康讲座,我就不展开讲了。但我想针对近年来在部分大学生中出现的迷恋网络情况,谈一谈网络心理安全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加速发展,计算机网络得到迅速普及,“上网”已成为大学生获取信息的一条重要渠道。作为大学生,适当的上网,不仅可以增长知识,开拓视野,更好地掌握计算机网络操作技术,还可以调节心情,扩大人际交往范围,宣泄不良情绪,对身心健康有积极的影响。但是,如果不能把握好上网的“度”,缺乏节制,就会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并由此而产生各种网络性心理问题(当然而且必然还会有经济问题,上网是要花钱的)。据了解,各高校都有一些大学生存在着网络性心理问题。这些同学往往由刚开始对网络的新奇和查找有关学习资料,发展成为对网络的猎奇和玩互动游戏、聊天,甚至观看网上的一些有害和不良信息。随着上网成瘾,他们用于上网的时间越来越多,持续上网的时间越来越长,甚至丧失了时空感和自制力,以致在生理上出现头昏眼花、双手颤抖等网络综合征,在心理上产生想入非非、思维混乱,深陷虚幻之中,不满现实生活的异常状态,最终导致心理适应能力降低,自我调节功能失衡,出现逃课或上课时精力不集中、思维反应迟钝等心理障碍,学习成绩不断下降,人际关系不断紧张,心理负担不断加重。在这方面,云南大学马加爵可以算是一个典型的例证,马加爵的违法犯罪即与其长期的、无节制的沉溺于网络之中,并由此而产生网络性心理障碍有着直接的关系。我校几乎每年都有学生因迷恋网络而荒废学业,不得不中途退学。对于那些上网成瘾同学,应尽快反省,千万不要越陷越深。网络性心理障碍不仅会影响你的学业,甚至会耽误你的一生。

  现在,许多高校都建立了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实践证明,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诊断治疗是非常有效的。案例① ② 。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当你感到自己的心理状况发生某些变化,情绪易出现反常波动时,应及时找有关心理专家咨询,按照专家的指导和建议进行治疗和调整,使自己在生活中始终保持一种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这对于现在的大学生活乃至将来步入社会、参与竞争都是非常重要和十分必要的。

  同学们,了解和掌握一些安全知识,不仅对你们现在在学校学习、生活大有帮助,而且对你们将来走向社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都是很有必要的。安全是个人事业发展、家庭美满幸福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同学,不论你现在在校学习,还是将来投身于某项事业,都不要忘记学校对你的真诚教诲和安全嘱托,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人;要用你所了解和掌握的安全知识,履行你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为自己、为家人、为他人、为社会,设立更多的安全屏障。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一生平安!。

         二00六年九月十三日上午(于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全文共56296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