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管理规定,集体户口登记卡应由学校户政科统一保管。我校集体户口的教职工借用本人或家属《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未及时归还的,请于2012年3月2日之前归还至保卫处户政科(地址:足球场南侧平房216房间,联系电话:58997128)。
保卫处 201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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