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02 09:44:49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有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部署,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针对防火防盗、防诈骗(网络诈骗)、防网络谣言、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方面开展一次假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要提醒学生注意回家、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注意假期外出访友、旅游等活动中的自身安全,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要求学生在放假期间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在寝室内严禁存放现金及存折,防止被盗;严禁在电源周围堆放易燃物品(如被褥、书籍等);离开寝室前,务必把室内的所有电源切断,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二、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安全生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所属场所的电器设备、用电线路是否完好;门窗是否牢固;各类物品器材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财务室、各类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治理违章违规行为等情况。检查要认真、细致、全面、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放假前,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三、落实安全制度,确保校园假期安全     

暑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校门管理,严格对进出车辆、人员和物品进行登记,严控不明真相的外来人员进入校内;加强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和公共场所的安全巡逻,及时制止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学校防汛工作要求,做好东、西校区的夏季防汛、防雷电工作。西校区人员居住集中,要把防火工作作为重点,车辆应停放在划定区域,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确保消防安全。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暑期施工的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督,规范施工现场及工人生活区的安全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和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教育管理,做好毕业生离校安全工作

学生管理部门和各学院要深入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在毕业生中开展“文明离校”和校纪校规教育,增强毕业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要提醒毕业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钱、物以及报到证、毕业文凭等重要证件,防止丢失。毕业生离校期间,各学院不要组织学生集体会餐,如确需要集体组织的,必须保证学生会餐前后及往返途中安全。

五、加强暑期实训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和考研辅导的安全管理工作

暑假期间,各学院组织的实训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务求做到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切实保证师生安全。要严格审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学生集体活动,制定安全管理方案,逐项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好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备案活动安排、去向、人数、带队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各有关学院和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暑期内返校参加考研辅导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制度,落实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认真落实返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返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加强返校学生住宿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学生宿舍。

六、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暑假期间,保卫处实施24小时双人值班,值班人员、时间及联系方式见校园网。各单位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人员值班,配电室、财务等重点要害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保持在位,因故离开校区要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并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安全信息的收集、互通和报送工作,值班期间,遇发生治安案件或出现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分管学校领导和保卫处。

各单位暑期值班表及联系方式务于放假前报保卫处(bwc@sdyu.edu.cn)

       保卫处

       二一三年七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