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防范意识 监管好个人财物的警示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7 12:27:29      

  近期,部分同学由于对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的疏忽,安全思想麻痹大意,造成自身财物丢失被盗,自己既遭受了经济损失,又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同学关系,给学习和生活增添了不必要的困难和烦恼。如有的同学将手机、手提包遗忘在教室、食堂、阅览室等造成丢失;有的同学将自己的财物、手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在宿舍内随意丢放造成丢失;有的同学一个人在宿舍睡觉时不插宿舍门造成贵重物品丢失;有的宿舍经常把挂锁放在门外,留给作案分子换锁作案的机会;有的宿舍在午休或夜间睡觉时经常不插门等等,这些防范意识薄弱现象给不法分子制造了可乘之机。在此,学院保卫处紧急呼吁各系全体老师,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切实增强学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一、 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要时刻意识到自己已经是成年人了,是具有完全承担民事、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自己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法律责任。在这里请同学们重温学生手册,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和言行。

  二、 同学们要牢固树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我们建议除了身上携带少量零花钱外,暂时不用的现金存到银行并在存折上加上密码。切记!银行卡或存折的密码不要对任何人泄露,贵重物品尽量随身携带,不便携带的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内务必锁好,将钥匙带在自己身上。最后一名离开寝室的同学,不论宿舍内自己有无现金、贵重物品,要自觉随手关好窗户,锁好门。

  三、 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以免引“狼”入室,给本宿舍或其他宿舍构成安全隐患。

  四、 在宿舍和教室内,不要将自己的物品随处乱放,脱离自己的视线控制范围。手机随时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手机充电时人、机不要分离。

  五、 在宿舍和教室发现陌生、可疑人员时要多加留意,必要时可以盘问对方从什么地方来,来干什么,对嫌疑人员可随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85857110,依法问询。

  六、 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外出乘车尽量不要乘坐校门外的黑出租车,以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七、 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要依靠各级组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要以暴制暴。当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

  同学们!安全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话题,维护校园安全秩序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职责和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财,是你在无形中为维护校园安全秩序作出了积极的努力。让我们共同努力,把自己的“家”建设的更加温馨、安宁。

  保卫处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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