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来人员使用出入证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7 12:26:09      

  各部、处、室、系、所:

  为了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稳定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经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校区所有外来人员一律实行出入证规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证只限在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校区内使用。

  二、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此证,并自觉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检查。

  三、此证不得伪造、转借,一经发现将扣留证件,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持证人必须自觉遵守学院及各部门的规定、制度,有义务配合保卫部门做好校区的安全工作。

  望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通知本部门人员。

  学院保卫处

  二00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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