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7 12:28:20      

  “十·一”期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放假期间校园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和驻校区内各单位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学校、对师生切实负责的态度,认真部署、落实学院在此期间的安全工作各项措施。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各部门要从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师生安全和学校的稳定需要,开展好假期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学生管理部门在学生离校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学生要注意回家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注重假期外出旅游、探亲的人身财产安全;注重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溺水和预防雷电、洪水等方面的安全,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最近保卫处下发的《避险与自救实用手册》和《大学生火场逃生与自救》常识,进一步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同时要注意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

  三、认真查找本部门事故隐患和漏洞

  放假前,各部门要以防火、防盗为重点,开展一次安全问题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研究解决方案,一时无法解决的,放假前书面报学院保卫处,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安全;放假期间各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必要时对存放重要器材的房间加封,并做到定期检查;安排专人在离校前关闭本部门办公室、宿舍、值班室等其它所属场所的电源,检查门窗牢固情况,插好窗户,室门落锁;重点要害部门要检查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情况,禁止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卫处在放假前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全院性的安全防范工作大检查。

  四、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保卫处假期每天安排2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时间及联系方式届时见校园网。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期间本部门的人员值班,配电室、财务、食堂、超市、教学区C楼等重点要害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因故离开校园要向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打招呼,并保持24小时开机。值班期间,遇发生案件或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领导或保卫处,严禁出现对案件和事故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现象。各部门值班表及联系方式务于本周五前送保卫处。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保卫处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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