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公安部消防局火灾隐患整治行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7 12:40:16      

  各部、处、室、系、所:

  为全力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火灾形势稳定,公安部消防局9月2日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将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等为内容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检查方法是现场查看和随机提问消防知识。

  为迎接公安部消防局11月16日来我院消防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专项行动要求,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必须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现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

  二、学院各重点部门应对教学仪器、办公室、学生公寓、食堂等应严格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特别是消防通道、消防巡查资料档案、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等,自身能解决问题要立即解决,不解决的立即上报保卫处消防科。

  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本部门教工学习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四懂四会:内容既: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四查:查用火用电;查通道出口;查设施器材;查重点部位。四禁:禁违章操作;禁堵塞封闭;禁损坏挪用;禁失控漏管);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1分钟内形成第二次灭火力量);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两熟悉: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两掌握:掌握疏散程序;掌握留逃生技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三要:要有消防宣传人员;要有消防宣传标识;要有全体培训机制。一掌握: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四懂: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救生的方法。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119;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全文共7092字节